企业与其他组织
北京单位小客车指标申请条件与数量指南
单位申请数量不是统一额度,需要根据注册地、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、增值税、特定行业固定资产投资以及组织类型分别判断。
先说结论:符合条件的企业年度申请总量上限通常为12个,其中普通指标不超过6个;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年度可申请1个普通和1个新能源指标。
按增值税计算
注册地在北京、持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,上一年度在北京缴纳入库增值税5万元以上,或新注册企业当年达到5万元,可以申请1个指标;每增加50万元可增加1个,年度上限12个,其中普通指标不超过6个。
按固定资产投资计算
注册地在北京的制造业、信息传输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,上一年度在北京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,可以申请1个指标;每增加2000万元增加1个,年度上限12个,其中普通指标不超过6个。
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
注册地在北京的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,持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证书,年度可以申请1个普通小客车指标和1个新能源小客车指标。本市机关、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再新增公务用车指标。
年度操作要点
- 单位同样在1月1日至3月8日、8月1日至10月8日申报。
- 普通指标与家庭、个人分开配置;单位新能源按申请时间轮候。
- 未取得指标的有效编码保留到当年12月31日;次年需要再次提交申请。
- 次年3月8日前提交并通过审核,单位新能源轮候时间可按细则保留。
官方来源与核验
以下来源支撑本文关键规则。政策和年度安排可能调整,办理前请再次打开官方页面确认。
- 《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》实施细则(2025年修订)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等13部门 · 发布 2025-03-14 · 核验 2026-08-24
- 小客车指标服务 首都之窗 · 核验 2026-08-14